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反馈意见通知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7-104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司提交的《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股票江粉磁材,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7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准备有关材料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反馈意见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同时还需经中国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查,因此上述事项能否取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